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皖电大办〔2011〕51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依托我校主页,设立“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采集、审核、发布和公开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和从业单位、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初步实现与其它省内兄弟院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认共享。专栏统一采用省专项工作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统一组织招标、研发的专栏模板和信息发布系统。
二、工作原则
(一)项目信息公开总体上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宗旨,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批、谁发布”的原则进行公开。
(二)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既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不得将信用信息作为部门利益保护的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迫切需要。全校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统一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督。要加强信息采集的审核,把好质量关,确保数据准确无误。数据要及时更新,更新前要履行审批手续。学校技术服务和资源建设中心负责在学校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学校后勤管理处和远教大厦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和从业单位、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的采集;财务处负责提供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的信息;校办负责项目公开共享专栏信息的审核、发布及专栏的日常更新、维护、管理和协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执行本细则的监督检查,对不及时公开项目信息、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各有关部门要于2011年10月15日前,将2010年1月1日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信息整理汇集,报校领导批准后交校办在学校网站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校内相关建设部门可根据项目建设管理实际情况扩大公开的项目范围。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一、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时间、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信息、参建单位信息等内容。
2.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事项、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等内容。
3.征地拆迁信息:包括征地拆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用地审批意见、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公告、工作方法原则和已支付的拆迁补偿等内容。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设计变更管理依据、审批单位、项目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内容。
5.施工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6.合同履约信息: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考核、参建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设备材料采购情况等内容。
7.质量安全检查信息:包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质量安全监督负责人、项目质量鉴定、评定结果等内容。
8.资金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等内容。
9.交(竣)工验收信息:包括交(竣)工验收时间、验收结果等内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保、环保、档案、消防等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交付使用时间等内容。
二、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公开信息
1.从业单位行为信息:包括从业单位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检测、招标代理、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和机构。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市级及以上荣誉文书编号、荣誉内容、荣誉认定日期、颁发机构等奖励信息内容。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具体的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信息、行政裁决(定)信息、欠薪及欠缴社保金信息、质量安全信息等内容。
2.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包括主要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从业人员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主要自然人,包括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等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文书编号、荣誉内容、荣誉认定日期、颁发机构等内容。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具体的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2: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汉华(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武从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张 勇(纪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琚逸云(财务处处长)
王祥生(后勤管理处处长)
李宁辉(技术服务和资源建设中心主任)
方 文(远教大厦项目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勇任办公室主任,汪道存、薛兵、钱立三为成员。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