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九华山路三号校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皖电大〔2017〕14号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三号校区集办公、教学为一体,合作单位较多、考试培训频繁,交通流量较大,交通安全矛盾较为突出。为整治校区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确保正常办公和教学秩序,现就加强三号校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管理原则
1、确保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禁止无关车辆进出校园。
2、强化门卫管理,运用车辆自动识别系统,根据校内职工、学生、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序管理。
3、一切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服从管理,有序停放,确保安全,严格遵守校园管理各项规定。
二、日常车辆管理
1、学校公务车辆。由校办统一办理车辆出入号牌自动识别系统,车辆出入自动放行,日常统一停放在地下车库和远程教育大厦北广场。
2、学校教职工(含聘用人员)车辆。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登记表、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统一录入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自动进出,免收停车费,每位职工限登记一辆机动车。
3、校内住户及学校门面房租户车辆。校内宿舍楼住户,填报登记表,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每住户限一辆,按月(季)统一录入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学校门面房由总务处负责统一上报,凭合同,填报登记表,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每户限一辆,统一录入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
4、合作办学车辆。凭合作协议,由学校根据合作规模,分配车辆指标,由牵头单位负责统一上报,填报登记表,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学校保卫处审核办理登记手续,统一录入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系统。超过核定指标,进入校园的每月按80.00元收取停车费用。
5、临时办事车辆。由门卫盘查登记,并且与校内相关单位、处室联系后,将驾驶证(行驶证)在门卫处换取“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临时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出门时换回。
6、除以上各类车辆,杜绝无关人员车辆进出校园。
三、开放学院学生车辆管理
凭学生证,由开放学院负责统计汇总,将相关信息统一上报保卫处审核,由保卫处将学生车辆信息统计表交由门卫保安,在上课前一小时,车辆栏杆统一抬起,定时开放。门卫依照统计表上的号牌查验放行。晚上上课结束半小时,车辆栏杆统一抬起放行。上课结束后,滞留的车辆由保安跟踪检查。
四、社会考试培训等活动车辆
由主办单位和学校牵头单位一起提前两天填报“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大型活动申报表”报保卫处,说明考试等级、参考人员、考务人员,预估车辆等情况,保卫处根据考试和活动规模,临时采取相应办法,增派保安力量,加强全程管控,必要时,提前与属地派出所、交警大队取得联系,请求支援。门卫根据相关通知,查验放行培训考试车辆。
五、其他要求
1、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学校规定的标识和路线文明行驶,禁止高音鸣叫,主动避让行人,限速每小时5公里。不得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
2、特种车辆进入校园要主动说明情况方可进入,后勤、生活、服务车辆要避开上下课高峰时段,按指定路线行驶。
3、严格校内交通秩序管理,遇有重大活动、考试,由保卫处采取提前清空学校车辆,设置禁停区等措施,校内车辆达到最大流量时,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保卫部门管理。
4、非校内车辆一般不得在校园内停放或过夜。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同意,按指定地点停放。保卫处不定期组织核查,杜绝无关车辆私停乱放。
5、所有在校园停放过夜的车辆,车辆及所载物品的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6、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学校规定,对违章驾驶、乱停乱放、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改者,保卫处将责令其车辆离开校园;学校教职工的,将书面通报其单位(处室);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出租车、三轮车、摩的、无牌证等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8、机动车辆驾驶员在校园内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师生员工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9、本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