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工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二、学校按期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工会委员会及正、副主席都由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备案。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般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后主持工代会、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会同教务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做好“三育人”评比工作,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困难补助、职工体检等工作。
七、与学校行政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自觉接受工会经审委检查与监督。
九、坚持工会例会制度,指导女工委、分工会、工会小组工作,做好新会员入会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全校性活动不少于两次。指导学校文、体等协会工作。
十一、不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工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