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1、 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2、 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 按期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组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4、 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的筹备、组织、提案和会务等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査提案的落实情况。
5、 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支持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团体开展活动。
6、 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在工作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生活困难。
7、 领导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
8、 做好工会会员的接收、发展和教育工作。
9、 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
10、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