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在信息公开中保护个人隐私工作,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信息公开中保护个人隐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79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泄露个人隐私问题的通报》(皖教秘〔2017〕860号)等文件,都对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思想重视,强化规定落实,彻底排查整改,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在信息公开中保护个人隐私工作。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信息公开中保护个人隐私工作的通知.pdf
2.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泄露个人隐私问题的通报(皖教秘〔2017〕860号).pdf